不論你是由什麼樣的管道找到律師,最好都能夠自己親自與律師交談,瞭解律師的看法、做事態度、人格特質之後,再仔細思考是否合乎自己的需求。
如何選擇合適的律師?
選到好的律師,糾紛可以有效解決,讓你安心的度過訴訟的心痛時光。
符合自己的目的為主
你之所以找律師,主要是希望尋求法律上的協助,而律師或有不同專業領域,你所找的律師自然應該符合你的需求。所以,找律師的第一步,就是要瞭解自己的目的與律師的專業領域。
在找尋適合的律師以前,你要先瞭解自己的案件究竟是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或是行政案件。如果可以更清楚的瞭解,案件主要爭執是涉及何種法律,就可以更精確的找到合適的律師。
清楚掌握自己的需求後,無論是透過介紹或是自己探聽而來的律師,你在鎖定人選之後,最好能夠親自登門拜訪,並提出自己最想知道的法律問題。以自己親身與各律師對話的感受,作為選擇律師的標準。
「有名的」未必是「最適合的」
有的法律事務所總是高朋滿座,但這只是顯示那位律師是有名的律師,卻不一定是對你的案件有幫助的律師,代價往往是案件的結果失利。
你要找的律師,是有能力且真正關心你案件的律師,不一定要是有名的律師。固然,一位好律師常是有名的律師,但是當有名的律師因盛名之累而無暇再辦理其他案件時,你實不宜強將自己的案子再交給他。
注意「律師性格」
律師也是人,每位律師都有自我的人格特質。當然,從事律師工作的人就該具備一定的條件要求——律師工作講求精確、條理分明、合乎法律規定,並且要符合當事人的委託目的,不辱當事人的託付。
律師市場也存在良莠不齊的問題,這主要還是涉及每位律師的個人特質,所以在選擇律師時,除了注意「候選律師」是否具備一般律師的工作水準外,同時也該注意律師的個人特質。
所以,凡是想找尋合適律師的人,在首次與律師見面時,不要立刻就認為已經「遇到了救命之人」,要保持冷靜,請律師多多回答你的問題。別一股腦兒的說著自己的委屈,忘了從律師的回答反應中,評估律師的特質。
如何與律師溝通?
一般人可能會覺得律師是高高在上的職業,不易接近。事實上,當事人是付錢尋求法律協助的人,理論上是訴訟案件的「主人」,律師應配合當事人的需求,而不是當事人配合律師。
無論如何,當事人與律師在訴訟上,理應通力合作,當事人需要律師的專業協助,以度過訴訟難關,而律師則需要當事人的信賴及付錢,以維持生計。所以,雙方共榮共存,沒有高低之分。雙方的溝通主要在於對案件的瞭解,並取得相同的認知,以便採取一致的行動,達成一致的目標。
想好溝通內容
當你與律師初次見面時,最好先整理糾紛原委及問題內容,如果有文件可以提供律師參考的話更好,有助於律師快速理解案件。
為節省時間及律師的諮詢費,當事人最好先準備3項內容:
- 糾紛事件原委,你可以先準備一份所謂的「大事記表」,提供律師參考,並輔以口頭說明。
- 所遭遇的法律困境或法律問題,你可以先列出一些準備向律師提問的問題,以免有所疏漏。
- 想詢問律師的相關問題,也就是遭遇問題或困境的可能因應手段。
在與律師溝通的過程中,前3項資料是由你來表達,後一項則是你想從律師那裡得到的說明。你可以由律師對你所提問題的回答,來瞭解律師的特性,以評價對方是否合乎自己的要求。當然,律師對你所提出來的問題未必都有答案,但律師回覆問題的角度,可作為你選擇律師的參考。畢竟,律師的反應是訴訟成功與否的關鍵之一。
備妥相關文件
在你還未決定委託律師之前,固然可以不將相關資料提供給律師,以免機密外洩。不過,建議你還是可以將資料先行提供予律師參考,並於會議中收回,以避免對事件內容的描述錯誤,影響律師對於案情的判斷,進而提供與事實不符的初步法律意見。
有些人自作聰明,將糾紛的全部事實與文件自動切割成「律師該知道的」與「律師不用知道的」。這麼做不但無助於糾紛的判斷及解決,反而有害於律師的理解。
如果你一時無法找到全部的資料,最好先向律師說明原委,並聽取律師的建議。一旦你認為律師的專業意見可以接受,且願意委請律師辦理時,就該尊重律師的意見。如果證據真的需要提出時,仍應盡全力尋找,不宜輕言放棄。
如果證據已無法提出時,也應盡可能的將無法提出的原因加以說明,以防對方突擊提出,令律師措手不及。
原則上,當事人最好持有文件原本,不應將原本交由律師保管。畢竟,文件正本是重要資產。從委託律師辦案的角度而言,保管文件正本實不符合委託目的。
瞭解自己所需
許多人不知道自己找律師的真正目的是什麼,也不瞭解自己的問題到底出在哪裡,當然也就不知道該選擇什麼樣的律師。如果你因身處法律問題的漩渦,而無法跳出來看清楚問題,也不知道自己需要的究竟是什麼時,建議你趕緊找律師諮詢,拖延會錯過事情解決的良機。
與律師見面時,如果你不知道要如何說明時,也不用太過擔心。你可以直接告知律師自己的困惑與難處。此時,有經驗的律師就好像一位好的領航者,一定會帶領當事人尋找線索,理出頭緒,說明事情原委,且會慢慢的回到事情的核心。
當你一一提出相關問題後,不要因為律師的回答令你滿意,就立刻委任。建議還是先回去仔細思考或再聽取第三者的意見,以期客觀的找到一位可以依靠的法律專業人士。
隨時保持溝通
一旦選定律師之後,委託關係正式成立,溝通也才算正式進入重點。首先,絕不可以認為選好律師後,自己就能夠高枕無憂。事實上,你必須隨時與律師溝通,且須隨時提醒律師。畢竟律師也是人,不可能過目不忘,也不可能毫無閃失。為了自身利益,還是要隨時與律師保持聯絡。
當事人既然與律師站在同一陣線,也取得同一作戰的法律地圖,就應掌握律師出手的每一個訴訟動作,最好能「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律師是替當事人處理糾紛的法律僕人,應該忠實告知當事人相關訴訟行動。所以,你可以隨時要求律師告知訴訟進度,以便檢視是否符合法律地圖的操作手法及方向。如果有任何偏差,更應立刻與律師溝通以瞭解原因,並決定是否該撤換律師。
一般人或許對律師存有一份敬畏之心,以致影響了與律師溝通的品質。當事人最好改變這樣的觀念,因為既然是你委任律師的,就要達到委任的原始目的。所以,與律師溝通時要真實的說出自己的看法,且可隨時對律師的意見提出質疑,不要唯唯諾諾,忘了自己是「主人」的地位。
*本文摘選自商周出版《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2》
《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2:訴訟糾紛全攻略》
作者: 張冀明
出版社:商周出版
出版日期:2022/06/04
作者簡介
張冀明
蒙耶穌基督揀選與引導,得窺法學與司法之堂奧,藉法律工作知風土民情,憑數十年經驗明察秋毫,筆下文字還原訴訟真貌,口中言語解讀案件徵兆,堅守律師專業與時俱進,引領客戶遠離官司泥。
期許: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耶穌基督同行。《聖經‧彌迦書》6:8
學歷:
- 台灣大學法學士
-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
-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
作品:
- 《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1:打贏官司的30大心法》
- 《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2:訴訟糾紛全攻略》
- 《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3:你最好要知道的司法真相》
- 《律師不會告訴你的事4:如何在訴訟中說服法官》
- 《訴訟基本觀念的十堂課》音頻課
- 《信仰與法律》podcast
責任編輯:陳瑋鴻
核稿編輯:倪旻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