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將在8月23日針對7位區域立委進行第二波罷免投票,並進行重啟核三全民公投。這除了是全民參與政治的重要時刻,也將影響企業計算勞工的出勤與薪資。究竟823罷免及公投投票日有放假嗎?如果要上班,怎麼算薪水、加班費?以下將為你完整說明。
8/23大罷免、公投投票日有放假嗎?上班要請假嗎?
根據《勞基法》第37條、第39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勞工如同意於當日出勤,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又國定假日如剛好遇到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補假期日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
而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布7月26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8月23日為「公民投票日」,這2日經勞動部公告,指定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應放假日。因此,投票日當天應讓勞工放假1日、工資照給,若強制勞工放棄投票權可能觸法。
8/23大罷免、公投投票日上班,薪水怎麼算?
若投票日當天,勞工仍上班或出勤,薪資計算將分為以下3種情況:
投票日上班情境1:投票日當天原屬勞工「正常工作日」
若投票日這天,是勞工的正常工作日,根據勞基法第39條,出勤時段的薪資,雇主仍應該加倍發給。
計算方式是:勞雇雙方約定投票日當天勞工出勤時間為8小時。若勞工外出投票2小時,這2小時雇主需給予正常薪資;返回工作崗位工作6小時,這6小時雇主必須給予2倍工資。
同理,若勞工外出投票3小時,這3小時雇主需給予正常薪資;返回工作崗位工作5小時,這5小時雇主必須給予2倍工資。以此類推。
投票日上班情境2:投票日當天是勞工的「休息日」
依照勞工當天的工作時數給薪,薪資計算方式就是根據勞基法第24條、第2項,關於「休息日」出勤加給的規定。
雇主讓勞工於休息日(加班)工作:
- 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薪資按平日每小時薪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
- 工作2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薪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
投票日上班情境3:投票日當天勞工執勤「跨日班」
舉例:勞工從1月12日的晚上9點,工作到跨日1月13日的上午5點,一共出勤8小時。從1月13日起算的5小時,雇主必須發給這5小時「2倍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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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瑋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