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罷免進入第三階段投票!中選會確定7月26日為24位國民黨立委及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投票日,本文整理投票時間、地點、流程、通過門檻及完整名單,一次掌握台灣史上最大規模罷免案的關鍵資訊。

罷免投票時間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案成立後須在20至60日內舉行投票。中選會考量全國性公民投票時間、國考時間及受影響人數,決定將24件立委罷免案與市長罷免案一同安排在7月26日。

  • 大罷免投票時間:2025/7/26(六)8:00~16:00
  • 大罷免開票時間:7/26(六)16:00後進行開票作業
  • 大罷免投票地點:各選舉區指定投票所

重要提醒:逾時不得進入投票所,請提早前往。

罷免投票資格

  • 年滿20歲之中華民國國民。
  • 在各該罷免案被罷免人原選舉區,居住4個月以上(以投票日前1日計算)。

罷免重要時程

  • 6/20(五):中選會宣告24藍委及高虹安罷免案成立。
  • 6/30(一)前:被罷免人可提出答辯書說明。
  • 7/3(四)前:中選會發布正式罷免公告。
  • 7/4(五):各地選委會公告投票所設置點。
  • 7/6(日):完成投票人名冊編造作業。
  • 7/16(三)~7/25(五):舉辦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
  • 7/22(二)前:公告各選區罷免投票人總數。
  • 7/24(四):發放投票通知單。
  • 7/26(六):罷免投票及開票(上午8時至下午4時)。
  • 8/1(五)前:中選會審定罷免投票結果。
  • 8/1(五):正式公告罷免結果,確定成敗。

罷免完整名單

第二階段連署後,共有24位國民黨籍立委達標、面臨罷免投票。

台北市立委罷免投票(5席):

  • 王鴻薇(台北市第3選舉區)
  • 李彥秀(台北市第4選舉區)
  • 羅智強(台北市第6選舉區)
  • 徐巧芯(台北市第7選舉區)
  • 賴士葆(台北市第8選舉區)

新北市立委罷免案(5席):

  • 洪孟楷(新北市第1選舉區)
  • 葉元之(新北市第7選舉區)
  • 張智倫(新北市第8選舉區)
  • 林德福(新北市第9選舉區)
  • 廖先翔(新北市第12選舉區)

桃園立委罷免投票(6席):

  • 牛煦庭(桃園市第1選舉區)
  • 涂權吉(桃園市第2選舉區)
  • 魯明哲(桃園市第3選舉區)
  • 萬美玲(桃園市第4選舉區)
  • 呂玉玲(桃園市第5選舉區)
  • 邱若華(桃園市第6選舉區)

台中立委罷免投票(3席):

  • 廖偉翔(台中市第4選舉區)
  • 黃健豪(台中市第5選舉區)
  • 羅廷瑋(台中市第6選舉區)

其他縣市立委罷免投票(5席):

  • 林沛祥(基隆市選舉區)
  • 鄭正鈐(新竹市選舉區)
  • 丁學忠(雲林縣第1選舉區)
  • 傅崐萁(花蓮縣選舉區)
  • 黃建賓(台東縣選舉區)

縣市首長罷免案:

  • 高虹安(新竹市市長,目前遭停職)

罷免案二階結果請見大罷免進度

罷免通過條件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0條規定,罷免案通過須同時符合2個條件:

條件1:票數比較,有效同意票>不同意票

  • 投票結果中,圈選「同意罷免」的票數,必須大於圈選「不同意罷免」的票數。
  • 無效票及未投票不計入比較基準。

條件2:門檻限制,同意票數達原選區選舉人數25%

  • 同意票數必須達到該選區選舉人總數的四分之一以上。
  • 計算基準為最新選舉人名冊登記人數。

不管是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或是同意票數不到選舉人數的四分之一,罷免案都不算通過。

投票率低會影響結果嗎?

投票率高低並不會直接影響罷免結果,關鍵在於「同意票」是否達到選舉人總數25%。即使投票率偏低,只要同意票超過門檻且多於不同意票,罷免案仍可通過。

無效票很多會怎樣嗎?

無效票不會計入「同意」或「不同意」票數,只會計入「投票總數」,並不影響25%門檻。

各選區立委通過門檻

中選會將在7月22日前公告投票人數,以下依據2024年立法委員選舉人數推估通過門檻:

被罷免人姓名 選舉區 選舉人數 25%門檻
王鴻薇 台北市第3選區 約27.7萬人 約6.9萬票
李彥秀 台北市第4選區 約31.8萬人 約8萬票
羅智強 台北市第6選區 約23.3萬人 約5.8萬票
徐巧芯 台北市第7選區 約23.4萬人 約5.8萬票
賴士葆 台北市第8選區 約24.8萬人 約6.2萬票
洪孟楷 新北市第1選區 約38.8萬人 約9.7萬票
葉元之 新北市第7選區 約23.3萬人 約5.8萬票
張智倫 新北市第8選區 約28.8萬人 約7.2萬票
林德福 新北市第9選區 約23.8萬人 約6萬票
廖先翔 新北市第12選區 約26.5萬人 約6.6萬票
牛煦庭 桃園市第1選區 約34萬人 約8.5萬票
涂權吉 桃園市第2選區 約30.9萬人 約7.7萬票
魯明哲 桃園市第3選區 約30.1萬人 約7.5萬票
萬美玲 桃園市第4選區 約30.2萬人 約7.6萬票
呂玉玲 桃園市第5選區 約28.1萬人 約7萬票
邱若華 桃園市第6選區 約28.2萬人 約7.1萬票
廖偉翔 台中市第4選區 約32.9萬人 約8.2萬票
黃健豪 台中市第5選區 約36.3萬人 約9.1萬票
羅廷瑋 台中市第6選區 約27.3萬人 約6.8萬票
林沛祥 基隆市選舉區 約30.4萬人 約7.6萬票
鄭正鈐 新竹市選舉區 約35.5萬人 約8.9萬票
丁學忠 雲林縣第1選區 約27.6萬人 約6.8萬票
傅崐萁 花蓮縣選舉區 約19.4萬人 約5萬票
黃建賓 台東縣選舉區 約11.5萬人 約2.9萬票
高虹安 新竹市市長 約35.1萬人
(2022年投票人數)
約8.8萬票

罷免成功

  • 被罷免人自公告日起(投票日7日內公告結果),立即解除職務。
  • 不得支領任何公職薪資及津貼。
  • 立即停止行使立法委員職權。

被罷免人參選限制:

  • 自解除職務日起4年內,不得在同一選舉區參選同一公職。
  • 可轉往其他選區參選相同職務。
  • 可參選不同層級的公職選舉。

補選時間:依法應在罷免案確定後3個月內辦理補選。若提起罷免訴訟,在訴訟結束前不給予補選。

罷免失敗

若有效不同意票數大於同意票數,或同意票數少於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的25%,在被罷免人剩餘任期內,人民不得再對其提出罷免案。

罷免投票流程

步驟1:投票前準備

  • 準備好國民身分證、個人印章及投票通知單。
  • 確認投票所位置。可至中選會官網查詢,或確認投票通知單資訊。
  • 了解被罷免人的基本資料及爭議事項。

投票3寶: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來源:中選會FB)

忘記帶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還可以投票嗎?

  • 身分證:未攜帶就無法投票!身分證是唯一認可的身分證明文件,駕照、健保卡、護照等其他證件皆無法替代,出門投票前務必再三確認。
  • 印章:未攜帶者仍可投票。可在選票上親筆簽名或壓指印,效力與蓋章相同。
  • 投票通知單:未攜帶者仍可投票。但有攜帶可以加快查驗速度,未攜帶會延長選務人員查找名冊時間。

可以隨便去一個投票所投票嗎?

必須在「原選舉區」投票,不得跨區投票。舉例說明:若戶籍在台北市大安區,只能投票決定羅智強立委的罷免案;若戶籍在新北市板橋區,則只能投票決定葉元之立委的罷免案。

步驟2:前往投票所

  • 依戶籍地前往指定投票所。
  • 排隊等候進入領取選票。
  • 出示身分證件供工作人員查驗。

步驟3:領取罷免票

  • 工作人員核對身分後發給選票。
  • 確認選票上被罷免人姓名正確。
  • 檢查選票是否完整無缺損。

步驟4:圈選同意或不同意

  • 進入圈票處保持秘密投票。
  • 使用選委會提供的印章。
  • 在「同意罷免」或「不同意罷免」欄位圈選一項。

步驟5:投入票匭

  • 摺好選票避免他人窺視。
  • 將選票投入指定票匭。
  • 完成投票程序離開投票所。

罷免票長怎樣?怎麼蓋才有效?

罷免票樣式

  • 明確標示「同意罷免」(左上)與「不同意罷免」(右上)選項。
  • 票面載明被罷免人姓名(下方)。

罷免票面設計。(來源:翻攝自2015行政院公報中央選舉委員會令)

由於此次罷免案籌備期短,中選會並未規定罷免票顏色,各地票紙可能出現色彩差異。但票紙顏色不影響投票效力,選民只需確認票面被罷免人姓名正確即可。

有效票

根據中選會公告的「公職人員罷免罷免票有效與無效之認定圖例」,有效票須符合以下原則:

  • 在「同意罷免」或「不同意罷免」任一欄位清楚圈選。
  • 使用選委會提供的印章,符號清楚可識別。
  • 圈選符號在格內,即使稍微偏移仍屬有效;圈選符號超出格線,只要能清楚辨識選擇意向即為有效。

有效票。(來源:翻攝自2015行政院公報中央選舉委員會令)

完整說明與圖例請見行政院公報電子檔

無效票

  • 選票空白,未圈選任何欄位。
  • 同時圈選「同意罷免」與「不同意罷免」。
  • 圈選於「同意罷免」與「不同意罷免」的共用空間。
  • 圈選於「同意罷免」與「不同意罷免」以外的空間。
  • 使用非當次發放之罷免票。
  • 未使用選委會的圈選工具,使用私章、筆、手印圈選或按壓。
  • 圈選後塗改,或簽名、蓋章、畫上符號。
  • 撕破選票。
  • 污染選票。

無效票。(來源:翻攝自2015行政院公報中央選舉委員會令)

完整說明與圖例請見行政院公報電子檔

罷免投票違法行為

中選會在FB公告投票日注意事項及違法行為:

  1. 禁止從事任何與罷免相關宣傳活動,若為政黨及相關人員,處20~200萬元罰鍰;一般民眾處10~100萬元罰鍰,制止不聽可連續處罰。
  2. 禁止干擾秩序。投票所周邊30公尺內禁止喧嚷、干擾、勸誘投票,違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3. 禁止攜帶手機等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關機除外),違者處3~30萬元罰鍰。
  4. 禁止窺探或以任何攝影器材刺探他人投票內容,最重可判5年有期徒刑,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5. 禁止攜出選票,違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
  6. 禁止在票匭投入雜物或撕毀選票,違者處5000~5萬元罰鍰。
  7. 禁止使用私章或按指印圈選,須使用選委會指定的圈選工具。

投票日注意事項。(來源:中選會FB)

投票日上班要請假嗎?上班有額外薪水嗎?

勞動部公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為應放假日,雇主必須給假「1日」,若強制勞工放棄投票權可能觸法。

但要注意的是,本次罷免投票並非全國性投票,僅有「具投票權、原先需上班」的勞工符合放假資格;原先不需出勤,或不具投票權的勞工,不另給假或加薪。

如投票日原為勞工出勤日,雇主徵得員工同意出勤,則需加給出勤時數的薪資。例如,原先工作8小時,因前往投票、僅出勤7小時,除8小時薪資照給以外,還需再多給7小時薪資,當日應給勞工15小時工資。

延伸閱讀:投票日要上班,薪水怎麼算?

核稿編輯:陳虹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