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蘇家宏,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專精財富傳承與遺囑規劃,致力於用法律傳遞愛與和解超過20年。
看到台中豐原一家5口,因投資詐騙與債務越滾越大的壓力走上絕路,我心裡很沉重。台灣詐騙案頻傳,這恐怕不會是單一個案,近年太多人在投資陷阱裡賠光了錢,甚至還被逼到走投無路。
然而,不論你有多沮喪,都要知道寶貴的生命只有一次,若你正在面對一樣的處境,請你一定要記得:你不是沒有路走。
1.如果你覺得自己可能遇到詐騙,不要猶豫,先做3件事
(1)停止付款,不要再被「再繳一點就能解套」的說法騙下去。
(2)留下雙方對話紀錄、轉帳、刷卡證明、若有合約文件等也可以保留,總之讓證據越完整越好。
(3)趕快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警,立刻對詐騙集團提出詐欺告訴。讓警察可以第一時間介入、查緝犯罪人,並樹立我們是被害人的角色。在複雜的詐騙類型中,保護自己是格外的重要。
2.如果債務越滾越大,快用法律保護你
(1)運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保護你
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上有「債務更生」與「清算」的制度,是為了幫助無力償還者重新開始的法律途徑。如果你很茫然不知道怎麼開始也沒關係,可以先去找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律師,幫你一步步釐清,讓你有機會從滾雪球般的債務中看到一線曙光。
(2)讓債權人都進入法院程序,以合法方式清償債務
債權人(債主)只能針對債務人名下的資產取償,如果債務人名下財產不足清償,便會依照全體債權比例來清償。不足的部分,法律規定等債務人有錢時,再陸續清償。
債權人催債而提出民事訴訟,反而能讓人進入理性處理債務的程序。如果所有債權人都進入民事訴訟程序,未來也僅會強制執行債務人名下的資產。債務人資產不夠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便會拿到債權憑證,不能任意傷害債務人。
(3)主動運用法院調解程序,找合法的「公親」
面對債權人討債,良善的債務人可以主動向法院聲請調解。運用法院調解委員當「公親」,在法院安全的環境中,提出和解方案,就算無法達成和解,你也會發現你不孤單。
3.如果被債主恐嚇「不還錢就砸店、砸車」,檢察官可以追究犯罪
欠債要還錢,但是欠債不代表債主可以傷人!
如果債主恐嚇「不還錢就砸店/砸車」、「沒還錢就傷害你/家人」,這類行為已涉及恐嚇罪或傷害罪等,已經超出法律的紅線。碰到這種狀況,債務人可直接報警,警方有義務保護你與家人的人身安全。
建議債務人保存對方犯罪的證據,比方說驗傷單、雙方對話、電話錄音或是監視器畫面,未來可以依法提出告訴。如果罪證確鑿,檢察官也會針對債主的犯罪行為提出公訴,讓法官公平審判。
4.人生活著就有希望,債務有時效消滅
房子、車子、存款可以沒有,只要人還活著,就有希望。
況且,一般債務有消滅時效,如果債權人沒有主張權利,在15年之後債務會因為時效而消滅,未來債務人就可以主張時效消滅而不需還款。
我們都不希望再看到任何人為了錢,走上絕路,若你身邊有人正被債務或詐騙壓得喘不過氣,請給他一點勇氣與陪伴,並把這篇文章分享給他。
- 有債務不代表沒尊嚴,有法律,就有保護你的力量。
- 當你選擇活下來的那一刻,生命的劇本就能重新改寫。
責任編輯:倪旻勤
核稿編輯:陳瑋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