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企業挖角即戰力,最看重的,是他過去的「經驗」。但你有沒有想過:這份經驗,可能同時也裝著這個人前東家的客戶名單、策略分析、甚至未公開的技術情報。

問題來了,哪些東西,他能/不能帶來?你能/不能用?

其實,有一個簡單的判斷標準。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張哲倫律師在「商周CEO50失敗學」課堂上解釋,腦袋不能 reset。也就是說,記憶中的知識、人脈、工作經驗,都OK;但一旦是有系統整理過的資料,像是含有交易資料的Excel名單、CRM筆記、客戶偏好分析報告等,這,可能就踩進了法律雷區。

標準看似簡單,但營業秘密官司為何仍層出不窮?

從聯電、台達電,甚至今年四月才發生星展銀行,竟也告理專違反「營業秘密法」。因為一旦發生,損失往往很慘重。

例如台灣製鞋大廠寶成真實遇到的情境:某員工拿到Nike未上市的球鞋樣品,拍照分享給朋友,結果照片流出上網。最終,寶成將員工以違反營業秘密法,送交法院處理。寶成也面臨大客戶一度抽單,損失高達4千萬美元。

「我不知道這是公司秘密啊!」這是洩密者最經典的答辯詞,寰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黄國銘聽過太多次。營業秘密洩漏常見風險之一,正是來自企內部員工。但很多人不是故意,而是不知道不能做。黄國銘在「商周CEO50失敗學」現場指出:「只要跟員工說清楚紅線在哪,犯法的人會少七成!」

但,你公司保密紅線有劃清楚嗎?

黃國銘舉例,一家企業主張價值1.5億的機密遭員工外洩,結果員工卻說:「這份資料放在公共櫃子裡,各部門都能看,我怎麼知道是機密?」

他接著拆解法官邏輯:「價值上億的東西,你會放在打掃阿姨都打得開的櫃子裡嗎?」

你說這是機密,那你怎麼保護它?有分級嗎?誰可以看、誰不能看?有規定的話,如何執行?光有規定但沒落實,等同宣告「公司其實不在乎」。

張哲倫則分享他曾看過將秘密分級保護很到位的案例。這家公司,甚至連畫設計圖的軟體是自己研發,即使設計圖外洩,沒有軟體也開不了。而且,他們的設計圖分別由不同部門繪製,最終組合的總設計圖只有紙本,鎖在總經理辦公室的保險箱,要看?請總經理開鎖,看完馬上收回。

甚至,如何銷毀資料也很關鍵,要有一個觀念,不要以為失敗的實驗數據就隨意處理或不當成秘密來保護。當這些數據流出去,也等於幫競爭者少走些彎路,縮短研發的時程,在課堂上,律師告訴你,連失敗經驗都是得好好保護的重點。

營業秘密一旦外洩,就是不可逆的災難,與其砸錢告員工、告競爭企業,不如事前防火,把資源用在不斷「提醒」員工,從保密協議、資料分級、查核流程等做起,才能讓員工從秘密外洩的漏洞,變成保密第一道防火牆。

你有合理保護公司秘密嗎?有明確提醒員工,什麼行為可能違法嗎?否則,你就是法官口中,沒有善盡管理責任的那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