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律師,想請教您一個法律問題,我阿姨有現金存款2000萬元,早年就離婚了,有一個20年沒聯絡的兒子(兒子當時是跟爸爸)。不管在有沒有寫遺囑的狀況下,阿姨的兒子應該還是會拿到特留分對嗎? 如果以2000萬來說,兒子會分到多少呢?(阿姨ㄧ毛都不想給兒子)謝謝。」
我的回答如下:
無遺囑、有遺囑對於分配財產的差異
要注意,如果阿姨沒有寫遺囑, 2000萬元全部會被她的兒子繼承!
如果阿姨有寫遺囑,要把遺產全部分配給其他人,法律保障繼承人可以分得的最少遺產比例叫做「特留分」,她兒子未來繼承時,可以主張特留分的扣減權,要求拿到特留分比例的遺產。
3種情況決定特留分比例
首先,要確定阿姨還有幾個小孩?有沒有再婚?
1.未再婚、無其他兒女
子女的特留分,是原先可以繼承遺產比例的1/2。如果阿姨之後都沒有再生其他的小孩、沒有再結婚,她的繼承人就是只有兒子這個人的話,法定應繼分是全部,她兒子的特留分是應繼分的1/2。換句話說,兒子可以分到阿姨遺產的1/2,也就是1000萬元。
2.再婚、無其他兒女
如果阿姨有再結婚,但沒有其他的兒女,未來就是這個兒子跟配偶共同繼承(如果配偶還存在的話,兒子應繼分是遺產的1/2),特留分就是1/4(1/2 x 1/2)。換句話說,兒子可以分到阿姨遺產的1/4,也就是500萬元。
3.再婚、有其他兒女
如果阿姨有再婚,也有2個小孩,未來就是3個子女跟配偶一共4人繼承(如果配偶還存在的話,與前夫生的兒子應繼分是遺產的1/4),特留分就是1/8(1/4 x 1/2)。換句話說,兒子可以分到阿姨遺產的1/8,也就是250萬元。
不想分財產給兒子,可以怎麼做?
如果阿姨這個兒子有重大虐待或侮辱的情事,阿姨可以主張這兒子喪失繼承權,不過,這需要有真實的事實與證據,這點可能要阿姨自己來跟律師研究了。
原則上,還是建議阿姨先寫一份遺囑,以及找一位可靠的遺囑執行人,確保自己財產未來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分配,之後再「適當」的花用財產、投保人壽保險、贈與或信託財產,把遺產變小,減少未來特留分的金額。
不建議阿姨把所有財產贈與別人,因為自己如果名下沒有財產,對未來老的人生活其實是一個很大挑戰與風險!
責任編輯:倪旻勤
核稿編輯:陳瑋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