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Mio Liang,一腳跨在新媒體、另一腳則是在影視圈。製作過多部百萬點擊的新媒體影音,有時追劇是興趣,有時是為了工作。

酷的夢推出《中文怪物》後,大家第一個反應就是:「這種節目為什麼電視台做不到?」

相較於YTR,電視台缺乏創作者個人品牌與自由度

《中文怪物》並不是全然獨一無二的構想,但這類企劃很挑人做,當發起者是外國人時,企劃的價值才會被更好的凸顯出來。觀眾會把焦點放在「讚賞外國人學中文的熱情」,甚至在他們比台灣人更投入時,產生出更高的娛樂性。

酷的夢本身是KOL,自帶粉絲、話題與流量。觀眾埋單的不只是節目,而是「酷敢於做這種題材」,同樣的企劃若由電視台推出,可能就缺乏個人風格,容易顯得平淡、不夠吸睛。

同時,因為這是酷自己的頻道,他能保有完全的控制權與自由,不受體制或規範限制,這也是電視台或串流平台自製節目難以複製的關鍵。

載體的差異,造成思維落差

傳統電視台最在意的仍是收視率和廣告主,因此選擇的題材往往會打「安全牌」,像是唱歌比賽、談話綜藝或旅遊美食。《中文怪物》這種「考外國人中文」的企劃,在電視台眼中屬於高風險、小眾題材,很可能在提案初期就被否決。

在體制內要推動這樣的節目,得先回答一連串問題:為什麼要做?台灣的外國人有多少?有名的外國人是誰?節目的定位又在哪裡?

如果放在國際串流平台,觀眾可能期待看到金高銀、潤娥這樣的明星;但若是電視台企劃,主管往往會認為核心受眾是年輕人,而這群人已經不看電視,甚至有些主管連「酷」是誰都不知道。

換句話說,老闆可能會直接反問:「為什麼要做外國人中文測試?誰會想看?」即便做出來了,觀眾也可能質疑:「這些題目是誰出的?怎麼這麼沒水準?」

這並不是單純電視結構老化的問題,而是因為「中文」這個題材本身,就帶有文化和政治的敏感性(例如標準中文的定義、口音判斷、語言多樣性)。而《中文怪物》發起人本身是外國人時,觀眾更容易以娛樂和欣賞的角度來接受;若由電視台來做,這層緩衝就會消失。

電視台、YTR從資源上就有根本差異

很多人會直覺的認為電視台資源一定比網紅或YouTuber更豐富,但事實上並不完全如此。

以人脈來說,酷本身是YouTuber,又是外國人,反而比許多電視節目的企劃更有管道與人脈。台灣電視節目通常外包給製作單位,而企劃往往是年輕人,能掌握的資源有限,也不一定能直接和電視台的資源整合。

換句話說,電視台的資源其實是分散的,並不是一個完整集中、隨時可用的體系。

早期像三立《國光幫幫忙》、中天《康熙來了》還能靠人情邀約藝人上節目,但現在面對網紅族群,電視台的吸引力就小得多,因為網紅的主要曝光管道並不是電視,上節目對他們來說不一定是「加分」。

另一個關鍵資源是時間成本。《中文怪物》光是處理100位外國來賓的工作證與資料,就需要相當冗長的行政作業。而酷公開的500萬預算,很可能只計算到節目製作本身,並未涵蓋他個人與工作室的薪資。

如果以4人團隊(含酷本人),每人月薪4萬元來算,一年下來或許就有近200萬人事成本被忽略(如果有計算進去,我只能說預算確實是電視台無法複製的)。

電視台當然也能承擔這樣的支出,但問題會回到根本:這樣的投資是否符合電視台的需求?當一年多出200萬的人事成本,主管更可能質疑:「這個企劃能不能達到損益平衡?」

一個有趣的對照是:公視的《誰來晚餐》能邀請各行各業的人上節目,靠的是公共媒體的公信力與公益性,自然會吸引素人參與。

但《中文怪物》的參賽者多數是網紅或幕前工作者,也有些是素人,來上節目可能只是單純的「幫幫朋友」。他們願意參加的原因往往是人脈、互惠,甚至單純是對酷本人的支持。而這種動員方式,是電視台無法複製的,甚至可以說是任何人都難以複製的。

同時,我認為酷的團隊成員都用極高的工作覺悟及熱情燃燒,不然繁重的工作、諸多細節、流程安排,方方面面都不是能夠以一種「我只是在工作」的心情完成。

預算落差與廣告回收方式

酷的夢在《中文怪物》上投入約500萬元,對YouTube節目來說已經是很大手筆。而台灣電視節目的單集預算多落在20萬元左右(還是要看節目類型有差異),電視台本身就有攝影棚、器材、人員等自有資源,實際成本可以再稍微降低。

以近年實境節目為例,2022~2023年在串流與電視平台播出的旅行實境節目,一季10集的成本約800~1200萬。這次《中文怪物》動員了100位來賓,光是酬勞就相當可觀。

不同於YouTuber之間常見的互惠或友情參與,電視台邀請來賓多半需要正式支出。若以保守估算,每位來賓每天5000元(未含梳化費用),僅這一項就讓成本大幅增加。

此外,要在電視台播出,還必須投入額外的設備與技術升級,也會使預算更難控制。對電視台而言,這樣的製作成本很難在損益上成立。

更重要的是,網路節目的「大成本」會讓觀眾感受到製作者的投入與壓力,進而產生支持與追看的情感。但在電視體制內,觀眾通常不會因為製作規模大就產生這樣的共鳴,這是結構上的差異。

在內容呈現上,YouTube的節奏、剪輯、場景安排與口語互動,更貼近網路實境節目的風格,自由度也高,不必顧慮電視台的規範與尺度。反之,電視若要投入大成本,不僅要確保觀眾持續收看,還必須維持品牌與節目的長期經營。因為這樣的投資如果沒有獲得廣告或版權收益支持,損失風險就很大。

傳統電視廣告依賴收視率保障,會保留30秒或60秒的廣告時段;YouTube則能以「深度置入」的方式呈現,例如《中文怪物》中的道具與場景布置就可以結合品牌,韓國的《Running Man》甚至能讓整集節目圍繞某款飲料或零食。

但在台灣電視上,目前比較少看到這樣的方式。我們會發現,台灣電視節目比較缺乏廣告空間,所以回收的計算,也會越來越困難。

最後,從企劃本質來看,《中文怪物》鎖定的是相對年輕的小眾市場,這類受眾本來就不以收看電視為主。即使製作出來,收視率也不會太高,自然難以吸引廣告商或爭取到好的廣告收益。

在國際版權上,目前全球市場並不樂觀,所以能計算的收入也偏低。整體在損益平衡的計算上,電視台通常不會選擇承擔這樣的風險。因為電視台必須對股東、廣告主、甚至NCC負責。

觀眾習慣早已轉移,跨界導流有其難度

最可能對「語言比賽與綜藝娛樂」這類節目有興趣的年輕族群,早就不再以電視作為主要媒介,時間多半花在YouTube、抖音或IG,透過短影音與社群來追內容。

對電視台來說,這就形成兩難:即使真的製作了這類節目,主要受眾也不會守在電視機前收看。換句話說,觀眾群已經轉移,電視台投入再多資源,也很難在傳統收視數字上得到正面回報。

這也是為什麼同樣是「中文考驗」題材,公視的《一字千金》在中老年觀眾中有一定口碑,但年輕人幾乎不看;而《中文怪物》則能在網路上引發討論,是因為直接對準更年輕的核心族群。

電視台知道自己要轉型,但或許他們也認為這也絕對不會是《中文怪物》就能解決,基本上他們尋求的是「可複製的商業模式」,而這點也是最矛盾的,畢竟沒有開始,就沒地方可以複製。

電視台的主力觀眾多半是35歲以上,而YouTube的核心族群則為18~34 歲,《中文怪物》的設定正好對準了後者,所以在網路上更容易引發共鳴。

對比來看,公視的《一字千金》雖然口碑不錯,但觀眾多為中老年,年輕人幾乎不收看,這正好展現了同一題材在電視與網路的收視結構差異。

很多人會認為只要邀請YouTuber上電視,就能帶來流量與宣傳。但事實上卻不是如此,在我之前製作節目的經驗中,基本上能導流的相當有限,因為觀眾喜歡這些YouTuber是喜歡他們的個人特質以及企劃;但搬到電視上,很容易出現2種反應:原本的粉絲覺得「失去特色」,而不認識的人則會疑惑「這是誰啊?」,兩邊都不討好。

因此,跨平台導流效果不佳,電視台也難以真正鞏固新的基本族群。除非該YouTuber本身具有專業背景,且觀眾輪廓與節目設定高度重疊,才有可能成功。

例如江老師接棒黃韻玲主持《古典魔力客》,因為具備專業音樂背景,加上其頻道內容也能吸引兒童觀眾,所以在節目中反而更能發揮。

此外,網路節目可以靠後續切片、二創與社群討論持續發酵;電視節目播完通常就結束,即使上架OTT(如MyVideo、公視+),觸及效果也有限,收入也有限。

《大嘻哈時代》就是典型案例:在電視上的收視表現雖然普通,但切片放上YouTube後卻累積上百萬觀看,真正的影響力仍來自網路。不過,即便如此,因為節目首播平台是電視台,相關銷售也會以「電視收視」作為主要依據。換句話說,在一開始的評估邏輯上,還是會回到傳統電視的框架裡。

另一方面,還有版權的考量。有些節目若在網路平台上公開,可能會影響到後續的國際版權銷售,這也是電視台在決策時特別在意的地方。這些結構性限制,讓電視台在操作時往往更加保守,即使看得到網路的優勢,也未必敢完全依循網路邏輯來做。

網路內容、電視節目,本就不該走同一條路

《中文怪物》確實相當精彩,也是一個很「屬於『酷的夢』」的內容。從本質上來看,它的排他性很高,在同樣的預算下,其實不太容易被複製。

而且絕對要稱讚剪輯,所有資料及畫面的選擇,都不是容易的事情,最後呈現的結果相當好,我自己覺得非常了不起,台灣還是有許多很有才華且節奏輕快的剪輯師。

當然,台灣電視台也還是有不少不錯的節目,只是娛樂性上相對有限。像我自己很喜歡小公視的《換個爸媽過幾天》,這個企劃執行難度也不小,節目的敘事方式相對中立而完整。

又例如《綜藝玩很大》,雖然形式老梗(走跳台灣各景點玩遊戲)、娛樂感並不特殊,但就是有用、適合闔家觀賞,沒有排他性,阿公阿嬤跟孫子可以一起看。

在現在這個時代,節目之所以精彩,正是因為市場高度分眾。觀眾在收看時,很快就會自己幫節目定位,所以,我覺得也不必太執著在「為什麼台灣電視台不做」這個問題上。

因為這樣想只會讓人痛苦。電視台永遠有一百個理由告訴你「這樣不行」,卻不會告訴你「那要怎麼做才可以」。

他們多半只希望員工把企劃修到「可以過關」的程度,而這條路通常就是安全、熟悉、走過的老路。於是我們看到的內容就顯得保守、重複,但這也正是目前的產業現況。

或許對目前節目製作人員來說更接近的真相是:「我們敢做,但公司不會讓我做。」

而《中文怪物》之所以讓人眼睛一亮,正是因為它再度告訴我們:網路內容和電視節目,本來就不該走同一條路,只是電視台的那條路,到底什麼時候能夠開始大刀闊斧的走,目前還不知道。

*本文獲「小資媽媽今天也很厭世」授權轉載,原文:『酷的夢』《中文怪物》火了,但為什麼電視台做不出來?談談台灣電視與網路內容的結構差異

責任編輯:倪旻勤
核稿編輯:陳瑋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