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或許記得,發生在二○一五年的八仙塵爆,讓四十一名正值花樣年華的年輕男女,全身八成面積嚴重燒燙傷,不僅劇痛,也面臨感染風險。
當時,日本團隊跨海協助,取了患者僅存的皮膚組織,以細胞療法只花三週就快速養出大面積皮膚,縮短痊癒時間。
傳奇女籃國手錢薇娟征戰三十年,擔任教練後,因膝關節嚴重退化,無法跳起、蹲下,連上下樓梯都有困難。她接受幹細胞治療後,重新修復軟骨,不只生活如常,也能重回球場跑跳。
他們都是再生醫學,意即細胞與基因治療(Cell and Gene Therapy)的應用案例。
六月初,立法院甫經過國會改革重大爭議,並激發十萬人走上街頭抗議,卻有一個法案,藍綠白陣營均有高度共識,立法院僅用兩小時便通過。
它是再生醫療雙法——《再生醫療法》、《再生醫療製劑條例》,規範利用基因、細胞及其衍生物,治療、修復或替換人體細胞、組織及器官的療法及藥物。
常見用途是以治療癌症、關節炎,或讓燒燙傷、糖尿病導致潰爛的嚴重傷口癒合,也能用外泌體(編按:外泌體是細胞所分泌的細胞外囊泡,開放使用於化妝品原料)做為醫美原料。學者推估,此法能讓全台癌症、糖尿病、關節炎等三百萬名患者優先受惠。
「21世紀將會是細胞治療時代」
台灣通過20年來影響最廣醫療法案
「這是二十年來影響最廣的醫療法案!」衛福部政務次長林靜儀說,「不只保障民眾權益,也在鼓勵有心投入研發的業者。」
繼日、韓,台灣成為全球第三個有再生醫療專法的國家後,總統賴清德更對全國民眾強調,再生醫療雙法將成為帶動者,結合智慧醫療、精準醫療,讓生技醫療產業成為台灣下一個兆元產業。
這不僅讓台灣醫療界跨一大步,從人類百年醫藥史的宏觀角度看,更深具意義。
十九世紀末,人類最大的醫藥發明是小分子藥,代表產品是阿斯匹靈;到了一九八○年代,蛋白質藥問世,啟動胰島素、疫苗的大爆發;二十一世紀初,細胞藥物問世,剛開始是鎖定有益於抵抗疾病的細胞,這幾年則更精確,改造細胞中的基因以治癒疾病,最典型的就是被稱為「癌症救星」的CAR-T。
嵌合抗原受體T細胞技術,抽出T細胞(淋巴細胞的一種,是人體免疫力重要角色)後,以基因工程改造,提升其辨識、消滅癌細胞的能力,美國血液病學會指出,只須打一針,就能對特定癌症有5成以上治癒率、癌末也有3成治癒率,還能抑制復發。然而,細胞經基因改造後,具有一定風險。
它不只治病,還專治既有藥物、療法使不上力的難症。
相比既有的化學合成藥物